□ 袁军合
今年以来,行唐县城区调委会在县“三位一体”大调解中心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恪尽职守,履职尽责,2015年全年共计受理各类民事纠纷145件,办结128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1000万元。其中有重大影响案件20件,调处群体性上访案件9件,为全县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行唐县城区调委会自2005年成立以来,民调人员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高度的责任心,尽职尽责地履行着人民调解员的光荣职责,无私奉献,踏踏实实工作,为民排忧解难,解决了大量的民事、经济纠纷,对化解民间矛盾纠纷、创建和谐社会起到了重大作用。2007年,该调委会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授予“模范调委会”荣誉称号,多次受到省、市、县各级政府的表彰。2014年,该调委会又被评为行唐县“感动行唐”十大人物唯一集体,成为行唐县人民调解工作的一面旗帜。但他们在各种荣誉面前,从不满足,始终坚持工作上高标准、严要求,不断完善各种调解制度,规范各种调解文书、调解台账、档案管理,坚持做到调解工作制度化、调解程序规范化、法律法规通俗化、回访制度经常化,做到了调解工作的有始有终。
今年9月的一天,行唐县某大型超市经营业主张某发现消防报警器漏水,打电话通知该超市负责人,后超市派水电维修工去维修时,报警器开始大量喷水,致使申请人的货物淋湿,木地板也有不同程度受损。在协调经济赔偿时,申请人采取了过激行为,用10米长的白布条幅封堵该超市门口及县委大院门口并两次进京上访,矛盾越来越激化。
城区调委会调解人员及时介入,多次与双方沟通协调,耐心细致地对双方做工作,最终该超市对申请人的经济损失一次性赔偿7万元。
就这样,一起长达数月的矛盾纠纷得到了解决,有力维护了全县的和谐稳定。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城区调委会调解人员在成绩面前和各种名誉面前,从不满足,他们心里有一个梦——那就是心里始终装着百姓,能为百姓解决一起纠纷,就是他们最大的快乐。如今,他们正迈着坚实的步伐,去实现心中最大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