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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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职业伦理 确保严以用权

    □ 童建明

    严以用权,是“三严三实”的核心,同时也是从严治党的核心。为了达到严以用权的目的和要求,新一届党中央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下大力气全面养成从严从实的现代政治伦理新氛围。检察权是最重要的公权力之一,要做到严以用权、从严治检,同样要养成新的职业伦理规范,努力建设一套能有效约束、规范检察权行使的检察职业伦理体系,以此弥补制度规范和监督机制不能全天候发挥约束功能,强化检察官的自我监督、自我克制、自我约束,做到严以用权,公正司法。

    忠诚信仰。这是检察职业的基础。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政法机关,是掌握司法权的刀把子,是重要的国家机器。对于检察机关党员干部而言,明确为谁掌权、为谁用权、对谁忠诚,十分重要。严格贯彻落实“严以用权”要求、建立检察职业伦理体系,首要任务就是要恪守忠诚品格,坚守政治本色,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权的行使者,检察人员还要特别强调忠于宪法和法律,要信仰法律,敬畏法律,崇尚法治,维护法律尊严。同时,要通过自己职业内和职业外的一言一行,践行法治精神,彰显公平正义,努力成为法治精神的忠诚弘扬者和守护者。

    为民情怀。这是检察职业的动力。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只有服务群众、植根群众,受到群众的监督和支持,检察工作才能更好地开展。我们应该始终把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看作是一种责任、一种义务,作为我们履职尽责的动力源泉。必须认真落实司法为民要求,真正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改进检察工作,把以人为本、司法为民贯穿到司法办案全过程,依法公正对待群众诉求,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使司法过程变成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群众福祉的过程。必须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司法,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耐心听取群众意见,在司法中体现为民,在为民中强化司法。必须健全联系和服务群众长效机制,让人民群众充分评判、监督检察工作,以人民满意作为检验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

    公正良知。这是检察职业的生命。检察机关作为公平正义的捍卫者、守护者,恪守公正的良知就像生命一样宝贵。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对待每一起案件和每一个当事人,做到公民法律地位平等,适用法律平等,同种情形同等处理,反对特权,禁止歧视。必须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增强程序意识,尊重程序的独立价值,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办事,自觉防止和纠正规避程序、违反程序等错误做法,充分保障当事人知情权、辩护权、申诉权等诉讼权利。必须树立正确的证据意识,遵循证据裁判规则,努力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依法全面收集证据,全面审查证据,努力做到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必须牢固树立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观念,坚决杜绝刑讯逼供、超期羁押、违法调查取证等侵犯人权的错误做法,依法支持、保障和维护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权利。

    正直品格。这是检察职业的秉性。检察人员正直的品格是取得公众信赖、提升检察公信力的重要条件,也是法律监督职业的秉性所在。检察人员是国家法治的守护者和倡导者,是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是贪污腐败的查处者,是执法不公、司法不严的监督者,必须具有正直的品格才能有所作为。这种正直品格,就是一种强烈的正义感,是一种责任、一种担当。要秉持正直的品格,就要坚持刚正不阿、嫉恶如仇、主动进攻、不徇私情;就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坚决反对有案不办、压案不查,遇到一点阻力就绕道走,不敢碰硬,无所作为;就要坚持检察人员的独立人格,敢于顶住外部的压力和干预,只相信事实、只遵从法律,而不为其他所左右,不受来自法律程序之外因素的干涉,坚守法治的底线。

    (下转第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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