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孙学东)近日,张家口市下花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被告杨某系当地一名个体养殖户,从2013年3月至2014年12月陆续向原告王某和段某购买猪饲料,价款共计435746元。其间,被告向原告方支付了60000元,尚欠饲料款375746元。该案判决后,被告一直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法定义务,故原告向下花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告杨某外出躲避债务。执行人员多次向其亲戚打听,其亲戚均表示不知其下落。近日,经执行人员努力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杨某前段时间购进了十多万块砖,承办人意识到这是一个可供执行的财产。经多方查找,执行人员终于找到这批砖的存放地点。经征求申请执行人的意见,请示领导,下花园法院执行局决定强制执行,以市场价变卖这批砖,所得款项偿还欠款。
承办人随即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并邀请检察院、村委会、公证处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对该次执行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对执行活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进行现场公证。这批砖存放地点在山坳处,执行局全体干警克服重重困难,终于将这批将近20万块砖全部变卖执行完毕,所得款项交到了申请执行人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