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县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一起为讨债而非法拘禁他人的案件,被告人许某某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许某某与被害人杨某某因债务纠纷产生矛盾。去年12月11日20时许,许某某雇佣他人,强行将杨某某带至山东省某服装厂内限制其人身自由,并向杨某某家人索要欠款。去年12月13日下午,公安机关在服装厂将许某某抓获,并当场解救杨某某。 张克松 崔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