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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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法院公告

  

  高月明: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荣生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高月明: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宝贵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三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徐跃全、张秀萍、杨丽云:

  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5)石民三初字第00018号民事判决书已公告送达。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泉有限公司和河北旭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不服本裁定,提出上诉。因徐跃全、张秀萍、杨丽云送达不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诉状,你们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之内提出答辩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鹿泉市佳鑫工贸有限公司、杜年吉、杜辉、杜娟、康吉华:

  关于鹿泉市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们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一案,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裁定拍卖被执行人杜辉位于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661号013-1-705、706号及杜娟位于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661号013-1-704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选择拍卖机构通知及领取拍卖通知书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次日起第5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到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技术室(石家庄市北二环西路191号,东配楼308室,联系电话:0311-85187361)选取拍卖机构,于公告期满次日起第15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到上述地址领取拍卖通知书,逾期未到将被视为放弃相关权利,将依法对上述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河北唐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审原告京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原审被告河北浩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803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刘鑫章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013367,特此声明。

  岳海凤不慎将工作证丢失,警号为082516,特此声明。

  吴崇星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60118,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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