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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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法院
巧用微信视频执结跨省借贷案

  

  本报讯 (记者 鲍娜军 通讯员 梁艳章)日前,记者在晋州市人民法院采访时得知,该院利用微信视频功能执结了一起跨省借贷案。

  2014年,浙江男子郎某与晋州女子李某通过微信相识,当年6月,李某以恋爱为由通过微信向郎某借款40000元,郎某按其要求将钱转到指定账户。同年9月,郎某向李某索要借款,李某则称是郎某给予的生活费,二人协商不成导致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定二人借贷关系成立,判决李某返还郎某400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以无钱为由拒不履行义务,郎某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经执行员多次上门做工作,被执行人李某的亲朋帮其凑了35000元。而此时,郎某却坚称:往来晋州办理手续要花费几千元,故40000元一分也不能少。

  正在一筹莫展之时,执行员想到了微信视频通话功能,便立即向院领导请示。经研究,院领导同意郎某通过微信聊天工具完成相关事宜,不必千里迢迢来晋州。

  执行员将执行和解协议书通过邮箱传给郎某后,添加了郎某为微信好友,并开启了视频通话功能。微信视频中,执行员对郎某的身份证与本人进行比对,并要求其出示执行款需汇入账号的银行卡。在由郎某打印出和解协议书并确认后,在视频中进行了签字、封装,最后进行回寄。

  晋州法院在收到回寄的和解协议书后,由李某对该视频情况进行了确认、签字,于日前将35000元执行款打到郎某指定的账户,案件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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