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孔大龙 陈起艳)一位热心的出租车司机因为救助一名烫伤的孩子,情急之下连闯红灯送医,沧州交警部门近日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对此行为可以免予处罚。
据家住沧州市区兰亭苑小区的当事人韩女士介绍,11月3日上午,她和孩子在家,烧了一壶开水,准备沏茶,没想到,茶杯破了,把站在旁边的一周零8个月大的儿子烫伤了。她赶紧抱着孩子向小区门口跑。小区门口正停着一辆出租车,韩女士上车把情况一说,司机二话没说,发动汽车加大油门向医院疾驰。走到开元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时,正赶上红灯。司机看到孩子疼得哇哇大哭,便没有停车,直接闯了过去。一路上,司机一直安慰韩女士别着急。 走到人民商场路口时,又是一个红灯,司机拐到逆行道上走了一段。把孩子送到市中心医院门口,司机也没有收的费。韩女土想通过报纸找到这位好心的司机师傅,当面向他表示感谢。
沧州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对于好“的哥”为弘扬社会正能量而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据公安部2009年4月1日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应当予以消除”这项规定,市交警支队将对其“免罚”,也希望这位目前还不知名姓的善良司机携带驾驶证、身份证和行驶证到沧州市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办理免予处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