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5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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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机关“互联网+深化检务公开”之初探

    □ 刘伟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的监督机关和反腐败的重要职能部门,越来越受到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随着互联网时代的飞速发展,“互联网+”也正逐渐以一种最直接、最活跃、最普遍的表达公众意见的社会监督方式,成为防止腐败和权力滥用的强大外部监督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建设网络强国”的战略思想和目标任务。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第一次明确提出“制定‘互联网十’行动计划”。这是党中央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出发,顺应互联网时代发展大势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充分表明“互联网十”已经上升为国家的发展战略之一。对此,我们检察机关应合理利用互联网的高速度、大容量、交互性、开放性等特点,充分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自觉接受网络媒体的舆论监督,凝聚检察工作正能量,从而有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

    所谓“互联网+”就是指,以互联网为主的一整套信息技术(包括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技术等)在经济、社会生活各部门的扩散、应用过程。互联网作为一种通用目的技术,和电力技术与蒸汽机技术一样,将对人类经济社会产生巨大、深远而广泛的影响。随着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与社会发展的全面融入,社会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多,速度越来越快,用互联网媒介来行使自己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方法更灵活多样。面对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基层检察机关应以文化创新作为切入点,规范行为、转变作风、改进工作,与互联网主动融入、主动互动、相向而行,构建阳光检务信息公开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让人民群众更便捷地了解、监督检察工作。

    “安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暨喜迎国庆节·助力马拉松健步行活动”、“安平县人民检察院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很多人在微信朋友圈里都能看到反映安平检察工作的图文消息,普通百姓都可以借助微博、微信直观地了解到安平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实绩。自2014年开通微博、微信等全媒体平台以来,安平县检察院逐步建立健全了现代检察信息服务管理制度,作为衡水市基层院中的第一个微信公众号“衡水安平检察”已向网民提供了“走进安检”、“案件信息”、“便民服务”3个板块共10项检察业务查询与办事功能,包括“检察职能”、“检察指南”、“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控告申诉服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和“举报、控告、申诉、投诉”等多项服务功能,成为新媒体时代检察网络宣传的主阵地和主渠道。

    基层检察机关要重视运用互联网思维,加强科技强检建设,积极探索构建“互联网+深化检务公开”的工作模式,大力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推动信息网络技术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以信息化引领检察工作现代化。首先,要大力加强基层院党组现代信息技术建设,积极构建信息交流平台,根据科室部门职责及人员分工建立如“院党组群、主管领导分管群、中层干部群、业务精英群”,有效促进全院干警的业务交流,及时更新法律知识,传递业务信息。进一步拓展建立“司法考试群、自侦业务骨干群、检察文化交流群”,为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应用水平在基层检察机关的健康发展奠定基础。其次,实现微博、微信全关注。要求全体检察人员全部关注检察微博、微信,向社会各界推介,将全省检察门户网站群、博客群、微博群、微信群整合在一个平台上,实现信息联通、共享,普通网民可通过其中一个平台进入全省检察机关其他新媒体平台,实现信息矩阵式运行。

    总之,“互联网+”已经成为社会监督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提高检察公信力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检察机关要合理利用、正确引导好这种社会力量,与之加强沟通协调,形成互补、互利的良好局面,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执法公信力,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作者系安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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