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5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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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离婚文书 在民政部门“备案”
深泽建立信息通报制度预防重婚骗婚

    本报讯 (张玉青)为进一步强化婚姻登记信息管理,有效预防重婚、骗婚及利用婚姻登记信息漏洞满足其他特定利益需求等违法现象发生,近日,深泽县人民法院与县民政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离婚信息通报制度的规定》。

    规定要求,法院作出的离婚生效法律文书,需要在生效之日起30日内送达民政局,民政局对法院提供的离婚生效法律文书进行单独建档,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法院和民政部门还要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交流会,就离婚信息所通报的情况进行信息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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