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刁军杰) 近年来,随着行政执法水平的整体提升,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逐渐趋向复杂化。为应对当前形势,孟村回族自治县法治办积极实现“三个转变”,通过办理复议和诉讼案件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工作目标由追求办案数量逐步向实现办案效果转变。该县将化解争议的效果作为工作的主要目标,在初步分析案情的基础上,对一些无法通过复议程序化解的矛盾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其他途径反映诉求,避免当事人因过高期望值落空引发对政府内部监督的进一步误解和抵触。
办案方式由简单的作出决定向积极促进调解转变。立足“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目标,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就注重运用听证、调解等各种有效手段,从社会公共利益出发,并慎重考虑申请人的合法、合理诉求,提出较为灵活的解决方案,促进争议方和解,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
行政应诉由被动应对向主动化解转变。充分发挥法治部门在案件协调方面的优势,主动出击,灵活应对,加强与审理法院、上级法院以及当事人的沟通,在司法裁判作出之前充分了解形势,尽力挽回不利局面,最大限度地避免裁判下达之后的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