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定市“秋收10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中,雄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审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交通肇事案时,对企图掩盖事实真相、帮助刘某某逃避法律责任的刘某、马某以涉嫌包庇向公安机关发出“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予以追诉。案件的办理,维护了公平正义,也对案件当事人、知情者起到了警示作用。
今年4月8日22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驾驶小型轿车沿津保公路行驶,在超车过程中车辆失控,将乘车人王某甩出车外,致使王某死亡。事故发生后,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串通另两名乘车人刘某、马某向交警部门做假证明:3人供述发生交通事故时,是由王某驾驶的车辆。办案民警经大量调查工作,查明了事实真相。在大量证据面前,3人不得不如实供述了事情经过。 范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