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魏泽辉)今年以来,清河县人民检察院把加强检察技术工作作为落实“科技强检”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基层检察工作实际,制订了《文证审查工作规定(暂行)》、《检察技术部门与业务部门工作衔接办法》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检察技术部门的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办案时限、工作责任等。同时,以公安机关移送批捕、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和直接受理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为切入点,提前介入案件,积极做好文证审查、证据复核等工作,为案件办理把好技术证据关。今年以来,共提前介入案件32次,提供技术协助20余次,为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开展提供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