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5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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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顿法门”邪教骨干被依法判刑

  近日,肃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对组织和参与“圆顿法门”邪教犯罪活动的骨干作出判决。首犯刘某贯被判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1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骨干刘某如被判有期徒刑4年;夏某等3人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据悉,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冰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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