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5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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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拐卖儿童案“漏网之鱼”被追诉

  本报讯 (记者 刘文利 通讯员 李求军 李艳新)日前,迁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成功追诉一名收买被拐卖儿童漏犯。

  去年夏,犯罪嫌疑人郑某发现自己怀孕,因其嗜赌生活拮据,便萌生了“卖儿生财”的念头,于是她找到中间人蔡某,希望蔡某为其找家买主。不久蔡某为其联系了愿意收买孩子的侯某、宗某夫妇。经协商,侯某、宗某夫妇先预付5000元定金。去年12月5日,郑某在迁安市妇幼保健院产下一名男婴。最终,侯某、宗某夫妇又给付郑某3万元现金,并将孩子带走。

  今年8月,迁安市检察院未检科依法受理郑某拐卖儿童、侯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一案后,院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办案人员务必严格审查案卷,核实相关证据材料,确保犯罪分子受到应有处罚。

  经审查,办案人发现,该案中公安机关只报送了犯罪嫌疑人郑某和侯某犯罪事实和罪名,而中间人蔡某,买受人宗某不在其中,该院认为,宗某与侯某一起收买被拐儿童,蔡某在其中积极联系,进行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一条以及《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相关规定,宗某的行为亦涉嫌收买被拐儿童罪,蔡某的行为涉嫌拐卖儿童罪,应当依法予以追诉,遂向公安机关发出补充起诉意见书。公安机关已经对宗某采取了强制措施,对蔡某进行网上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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