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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交警二大队向自家人“开刀”
18名交警因涉牌违法行为被处罚

  

  本报9月24日讯 (记者 陈兆扬)今天,记者从沧州市交警二大队违章处理登记表中看到,今年以来,该大队已对本队18名因涉牌违法行为的交警依法进行了处罚,分别被罚款200元、2000元,一次记12分。向自家人违法行为“开刀”,这一举动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

  近年来,沧州广大市民经常会发现,个别交警使用车辆不挂牌照或悬挂套牌,依仗特权,其所驾驶的车辆随意乱停、乱放,甚至出现闯红灯行为,这不仅给交警带来不安全因素,也给其个人和交警队伍造成极坏的负面影响,群众对此十分不满。

  该大队共有警力200余人,不少交警都有私家车。起初,大队采取批评教育的方式,要求每一名交警都要从自身做起,做到正人先正己。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极个别交警仍我行我素,对大队的规定充耳不闻。为此,今年1月份,该大队利用出早操的机会,对内部进行了一次突查行动。当天,全体交警集中在大队机关院内,大队长郭拥军带领班子成员来到门外,对交警的100多辆私家车逐一检查。在这次治理中,共有12名交警因车辆无牌或套牌被查处。有的交警为躲避检查把车停在了附近胡同里,也没能逃过督导检查组的“火眼金睛”。

  此后,该大队进一步完善了三级查岗制,成立了三个督导检查组,一级督查由大队班子成员组成,二级督查由一名副大队长、宣教科、政办室成员组成,三级督查由主管副大队长、各中队长组成。每天一开始,大队班子成员在早点名后,都要分头对机关、各中队进行检查,在检查警务、在岗情况及辖区秩序的同时,将车辆使用是否合格作为重点内容。

  与此同时,该大队将对民警涉牌违法车辆的治理工作纳入常态考评。近日,两名交警将私家车开进机关院内停放。其中,一辆车因出了事故刚刚维修好,后面牌照没有悬挂;另一辆车则是车主之前借给朋友,被换了假牌照。这两辆车被督导检查组发现后,车主照样依法接受了处罚。截至目前,该大队已查处涉牌违法交警18人。除罚款和记分外,他们还被列为当月评比末位,取消了当年评先晋优的资格。

  大队长郭拥军说:“正人先正己,治理涉牌违法行为虽然有难度,但我们严查涉牌违法车辆的决心不变。因为涉牌违法车辆极易造成交通违章,会让群众生活在极大的不安全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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