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文利 通讯员 江万军 刘志国)近年来,玉田县人民法院坚持司法创新,推动整合调解资源,大力构建诉调对接平台,全方位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强大合力。前不久,该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示范法院”。
依托农村调解站过滤化解农村纠纷。玉田是个农业大县,该院把农村干部这一群体作为化解矛盾的主体,各辖区人民法庭在法律咨询和业务指导上下功夫,力争农村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得到及时化解。他们在各农村村队确定2至3名有威望、工作热心的民调联络员,负责日常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以各村村委会为依托,建立农村调解站。调解站由民调联络员负责值班和管理,一旦发生民事纠纷,民调联络员在先行调解的基础上与所在地人民法庭联系,找准解决矛盾的方法和突破口,形成“第一道防火墙”。
依托乡镇政府化解疑难纠纷。该院协调指导乡镇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纠纷化解工作,形成“第二道减压阀”。为防止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各乡镇职能部门明确分工。
依托“一乡一庭”化解矛盾纠纷。该院在原有8个中心法庭的基础上,新建了12个基层法庭,实现了一乡一镇一法庭。通过县人大新任命80名德高望重的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的数量达到113名,每个乡镇陪审员均达到4名以上。各新建法庭均建立了工作台账,做到来电、来访有登记,反映问题有答复,工作格局已初步形成,“第三道灭火器”作用日渐明显。今年以来,新建法庭共调解案件213件,指导民调组织调解纠纷176件,接待来访群众156人次,有效减少了诉讼,避免了矛盾激化。
依托诉讼服务中心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今年以来,该院投资120余万元,对诉讼服务中心整体进行了升级改造,并规范了诉讼服务中心流程,完善了内部设施,使之成为综合性、一站式服务大厅。诉讼服务中心设有7个调解室。
玉田法院坚持把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前、庭审前、庭审中、宣判前等每一个诉讼环节。立案前法官仔细审查案件,判断是否有调解的可能。对法律关系基本清楚、法律责任比较明确的民事案件充分行使释明权,引导当事人首先选择诉前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能及时清结的当场履行;有执行内容的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法官制作《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决定书》;当事人要求制作调解书的,在合法、自愿的前提下经法院审查后按照简易程序制作调解书结案。诉前调解一个月内仍不能结案的,将案件转入诉讼程序。
另外,该院在县交警队、县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均设立了调解中心,并与相关部门协调,建立了保险、水泥、橡胶、造纸和养殖行业调解机构。该院在工会、共青团、妇联明确了特邀调解员,发生纠纷随时邀请到场进行调解。
今年以来,该院以多元方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800余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56.47%,没有一起矛盾激化,没有一起矛盾引发新的信访,各类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有效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