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5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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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起全省集中整治校车交通违法

  本报讯 (记者 刘波)开学了,为确保中小学生乘车安全,全省从9月6日起,启动校车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我省“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交通违法统一行动将随之进入第四阶段。校车整治行动将持续到9月15日结束。

  行动期间,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对本地特别是农村地区校车和校车驾驶人开展准驾资格、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三排查”,驾驶人逾期不参加审验、交通违法多发未接受处理的,一律责令停止驾驶校车;驾驶人有发生致人死亡或者重伤交通事故且负有责任、记满12分或者犯罪、“酒驾”、吸毒等记录的,一律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对校车标识缺失以及灭火器、安全锤、安全门、卫星定位装置等安全设施不全的,一律责令停运整改。

  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查使用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汽车接送学生的违法行为,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对存在非法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的车辆,一律扣留车辆,未恢复原状前不得接送学生。

  公安交管部门还将会同教育行政、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深入中小学校,对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和校车运营企业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落实校车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把好校车出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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