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兰华 通讯员 苏小立 王腾)“为了在打击和惩罚拒执犯罪的同时,鼓励被告人积极履行判决、裁定确定的法律义务,使执行案件得到实际执行……”7月27日,武强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县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情况。
“‘老赖’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执行秩序,需要社会各界联合起来予以打击,让失信人寸步难行,维护法律的威严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会上,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正国说。
据了解,去年7月以来,该院因义务人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而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214件,已通过强制执行执结144件。
为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该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本院实际,部署了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行动中,该院通过电视台、网络对集中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宣传,对被纳入“老赖”黑名单的被执行人,仍不履行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的,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并在最高院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公布系统、省法院司法公开平台网、武强县法院官网、武强县公众信息网等网站进行公布,同时,通过武强电视台、衡水电视台进行曝光,对仍拒不履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追究刑事责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院实际判处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被执行人1人,共涉及4个执行案件,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决定采取司法拘留共计49案27人次,其中自行采取司法拘留措施24人次,通过公安机关协助司法拘留3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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