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5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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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所,我们就信你”

    (上接第1版)面对这种情况,李海青主动为夫妻二人担保贷款2万元,亲自帮他们建起了旅馆。现在夫妻二人不仅致了富,而且感情更加和睦,还被评为“十星级文明家庭户”。

  这样的事,对李海青来说已是家常便饭,这些年做了多少这样的好事、善事,连他自己都记不清了。

  

  心甘情愿做法律“播种机”

  

  为农民工讨要工钱,他不言放弃;为老人争回子女赡养权利,他讲情讲义;为解决土地纠纷,他田间地头办公……

  27年来,李海青和乡亲们朝夕相处,他把全镇21个村的百姓都装在了心里。乡亲们把李海青当成法律顾问,不管有什么大事小情都要找他。有一户人家,老人一直由女儿赡养,老人过世后,两个儿子认为家产“传男不传女”,来争夺遗产,还要到法院起诉。了解到这家的矛盾纠纷,李海青主动上门和兄弟俩谈心,给他们讲继承法,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一家人重归于好。

  在与百姓的相处中,李海青感觉到很大一部分群众对法律一知半解,遇事缺乏法律意识。作为一名基层司法所长,他把普及法律知识,让全镇群众知法懂法守法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多年来,李海青研读了大量与广大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写下了几万字的学习笔记,举办法律宣传培训班,普及法律知识。在宣传法律的过程中,他把学法与用法相结合,以案说法,通过通俗易懂的案例诠释法律,使人们不知不觉中学会了依法维权。他用自己辛勤的付出,为基层司法事业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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