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5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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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县人民法院坚持“上门调解、就地调解、协同调解”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起诉到法院的通行、排水、采光等相邻纠纷案件有所增多。为有效化解邻里矛盾纠纷,邢台县人民法院坚持“上门调解、就地调解、协同调解”的原则,力求 “案结事了”。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理农村相邻权纠纷案17件,成功调解12件。图为8月4日该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正在调解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
  通讯员
  赵增强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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