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5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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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收银员克隆银行卡
  顾客购物消费被盗刷

  □ 王婵

  如今,银行卡已经渗透到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人们的日常生活也越来越离不开银行卡,刷卡消费也成为人们使用最频繁的一种非现金支付手段。尽管刷卡消费结账快捷、方便,但在使用信用卡消费时,有可能遇到“吞钱”等意想不到的问题。

  近日,顺平县的孟女士就向警方投诉说,她在一家商场购物刷卡消费后,发现卡里面的钱莫名其妙地少了,商场扣除的金额与实际消费明显不符。她仔细核对后与商场交涉,费了好一番周折才把钱退回来了。

  据办案民警介绍,克隆银行卡卡号、密码和磁条信息三者缺一不可,必须三者俱全,银行卡才会被盗刷。此案中,两名嫌疑人是超市收银员,当顾客刷卡时,他们用“黑盒子”复制、克隆银行卡,再用偷窥的方式来获取密码,从而实施盗刷。据银行工作人员介绍,刷卡消费使用的银行卡通常分为储蓄卡(借记卡)和信用卡(贷记卡)两种,所有储蓄卡都要求输入正确密码,而有些银行的信用卡刷卡消费则不需要,即使需要输入密码,也是刷卡机的一种程序设置,输入任意6位数字即可。无论使用何种银行卡,店家应该要求顾客出示身份证并签名,签名相符才可以,但这种程序基本被忽略掉了。很多人到商场购物时,不会对刷卡消费之后的账目看得那么清楚,特别是人多排队时,拿了东西就走,根本不会细看。

  据此,顺平警方提醒广大消费者,刷卡消费时需要求收银员当面完成整个刷卡过程,留意收银员的刷卡次数,不要让银行卡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输入密码时应遮挡按键。碰到刷卡密码有误或输入正确密码不能使用等情况时,应尽快核查信用卡内的账面余额。交易单据签名要与留给银行的名字及笔迹相同,以免银行拒绝交易或出现纠纷时无法保护自己的权益。一旦发现自己的信用卡被盗刷或冒用,要立即与银行取得联系,并向警方报案,积极配合警方开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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