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涛
24岁时,黄家光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无罪释放时已42岁。他用了17年时间才等来沉冤昭雪。“我的案子可算是海南近年来纠正的影响最大的案件。”至今,从监狱出来已有一年时间,但43岁的黄家光依然适应不了外面这个花花世界。尤其是他被羁押17年,获得160万元国家赔偿后,更让他成为村里的“土豪”。出狱后,前来提亲的媒婆踏破门槛,前后给他介绍的女孩不下20个。
17年的自由,换取了160万元的国家赔偿,因此让黄家光成为村里的“土豪”,更是让为他提亲的媒婆踏破门槛。在向来有“化坏事为好事”传统的中国,这似乎又成为了一个喜剧。但是,在我看来,悲剧就是悲剧,绝对成为不了喜剧,而且,这不仅是黄家光的悲剧,更是司法的悲剧,这种反省与反思绝不能从“媒婆踏破门槛”式的喜剧结尾中淡化与漠视。
首先,160万元的国家赔偿成就黄家光为“土豪”,也让媒婆踏破门槛,只能说明一个现状,即中国的许多农村还是很贫困和落后的,在大城市仅相当于一套房的赔款,就让许多农村人趋之若鹜,这样的喜剧真是充满了苦涩。
我们不妨问问,如果时光倒转,黄家光愿意用17年的光阴来换取这些钱吗?要知道,当年他是青年人,正在谈恋爱准备结婚,而出来后则是一个中年人,这种代价谁能忍受?
让人悲凉的是,貌似“媒婆踏破门槛”式的喜剧,掩饰不了司法的悲剧。从报道来看,黄家光在入狱两年后,所谓的同案犯黄家鹏就已经出来指认黄家光没有参与,之所以指证黄家光有罪,是因为他曾带办案人员回村抓捕涉案人员,觉得他出卖了村民,因而对他心怀怨恨。2005年,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开始调查黄家光案,而《海南特区报》也对他的事情进行了报道。但是,一直等到2013年初,黄家光向一个由最高法、最高检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喊冤,才迎来了真正转机,而平反是在2014年9月。如此曲折的洗冤历程,不禁让我们产生疑问:为何洗冤如此之难?特别是在已经出现了新证据的情形下,甚至媒体帮助呼吁后,仍然要经历十多年的时间?
而且,从媒体的报道上,我们并没有看到对有关司法人员的问责。我们不清楚,对于黄家光案负有责任的公安、司法人员是否进行了问责甚至启动了问责程序?如果没有,那更是一场司法悲剧。因为,不对相关人员问责,我们很难想象类似黄家光的人生悲剧不会再次上演。
因此,每一位公民都别沉溺于所谓的“土豪”、“媒婆踏破门槛”式的喜剧结局。悲剧仍然是悲剧,只有在悲剧中深刻反思,我们才不会迷失,法治才能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