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鲍娜军)“部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案件可以按照自诉程序进行追溯”、“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者在赵县采访时,发现在街头巷尾,群众都在热议一些法律问题。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原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后,为了让群众更快捷地了解相关内容,遏制各种抗拒和规避执行现象,7月30日,赵县人民法院充分利用区域媒体的覆盖效应,在该县电视台播出专题片,连续一周滚动播出,并指导群众进行讨论。
据悉,该专题片的播出只是赵县法院深入开展严打拒执犯罪宣传活动的第一步。目前,该院已将上述两个《决定》的司法解释公布到赵县法院外网网站上,并利用微信、微博等网络宣传平台来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截至目前,该县严打拒执犯罪专项活动已拘留被执行人10名,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分别判处两名被执行人孟某、李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和九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