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该院在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上,严格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原则下,总结出一套“三加两减”的工作方式,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三加”:一是加快办案效率,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押案件,在确保案件质量和落实特殊检察制度的前提下,尽快办结案件,确保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快捕快诉;二是加强感情疏导,面对那些未成年的孩子要加强感情疏导,多一些关心、教育,少一些责罚、歧视,让这些孩子尽早回归社会;三是加大社会调查普及范围,通过开展社会调查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性格特点,有利于司法机关开展帮教。
“两减”:一是减少对未成年人的羁押期限,尽量减少在批捕、起诉期间的羁押期限,加快办案效率;二是减少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逮捕措施,强化“少捕、慎捕”的工作意识。 (孙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