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5年07月20日
往期报纸检索
分类检索
采访感言:
缉枪治爆 对人民负责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涉枪犯罪的罪名,主要是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然而,罪恶的需求往往像罂粟花一样疯长。对枪支的渴望、受利益的驱动,使有些人不惜铤而走险,以身试法。虽然长期以来公安机关对非法制售枪支的打击十分严厉,而且在刑法中非法制售枪支也是重罪,但随着互联网和物流业的兴起,非法销售枪支的渠道更加多样化,手法也更加隐秘,出现了网上网下互动、境内境外勾连的新趋向,一些枪支等违禁品都是直接通过网上订购、快递传送,订货人与发货人彼此不见面,这增加了公安机关防范和查处的难度。

  “5·21”专案的侦破表明,无论作案手段多么隐蔽,反侦查手段多么狡猾,只要涉枪,都将受到公安机关的严厉监管和法律的无情惩罚。公众要牢固树立“枪支碰不得”的理念,千万不要心存侥幸,更不要铤而走险。

  反思这起案件,公安机关在保持高压打击态势的同时,工商、质监、工信等行政执法部门也应加强行业监管和互联网管理,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网络散发违法广告和不良信息,监督物流、快递公司执行收件验视制度,加强网络交易平台、支付平台对交易物品的内容监管,宣传、引导枪支爱好者培养健康、高尚的爱好,从而从根本上杜绝此类案件。

分享到:
河北法制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转载 
网址:http://www.hbfzb.com 数字报广告咨询
Copyright@ 2009-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Server Form :河北法制报社 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