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5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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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无声处护正义
——记唐山市冀东地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马瑞杰

  

  □ 本报记者 刘文利

  说话平和,见面带笑,如果不是身上的一身检察官制服,恐怕任凭谁都很难将电视剧中办理案件、出庭公诉、主持正义的检察官形象与记者面前的这个年轻人联系起来。然而,就是这个只有33岁的年轻检察官,自2011年12月调入唐山市冀东地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处工作以来,连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他主办、参办的一系列职务犯罪大要案无一瑕疵、无一纰漏,件件都是“铁案”,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交口称赞,被誉为冀东检察院的骄傲。他就是唐山市冀东地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马瑞杰。

  

  成绩斐然

  

  冀东地区检察院主要负责对辖区内应当由唐山市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的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检察监督。特殊的工作性质决定了该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复杂性和困难程度。自组建以来,该院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始终“备受瞩目”。2011年12月,马瑞杰调入该院职务犯罪侦查处工作。刚到新单位,他身上的压力陡增,但在压力面前,马瑞杰的选择是发挥业务专长,尽快进入角色。

  在冀东检察院工作的几年里,马瑞杰不畏艰难,踏实肯干,共主办、参办职务犯罪案件10余件,立案20余人。其中,他主办的某监狱副监狱长高某某受贿、行贿案,某医院副院长樊某某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受贿案,某监狱生活卫生科科长史某受贿案,参办的唐山市国土资源局某分局原局长谭某某受贿案,均在社会上和所涉领域内产生了较大影响。

  

  善办大案

 

  

  谈及多年来办理的各类案件,马瑞杰说,有一个案件让他至今记忆犹新。2014年初,滦南县检察院在一次专项检查行动中,发现该县的一名社区矫正人员按照规定不应在该县进行社区矫正。经初查发现,这一反常现象背后竟隐藏着一个庞大的群体,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在社区矫正、监狱减刑、暂予监外执行等问题上弄虚作假,存在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省检察院经研究,将该案指定唐山市检察院查办。唐山市检察院将此案列为 “6·13”专案,并调集冀东地区检察院精干力量以及滦南县、路南区检察院干警组成专案组,开展了为期半年的侦查工作。

  在侦查阶段,马瑞杰和同事们不懈努力,相继侦破了某监狱副监狱长杨某、监狱医院副院长樊某等人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案,监狱监区长李某、范某玩忽职守案,监狱科长史某受贿案及某监狱原副监狱长高某行受贿案。在“6·13”专案中,检察机关共立案13人,其中县处级3人、科级8人,已全部移送起诉,部分人员已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此案的成功侦办受到最高检察院和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对家庭的亏欠

  

  和马瑞杰交谈,记者发现,他说起工作来神采飞扬,说起家庭却一带而过。熟悉他的领导和同事们告诉记者,这些年他因为工作对家庭亏欠太多。因为工作繁忙,马瑞杰经常几天、十几天吃住在办案点和单位;为了专案的顺利侦结,他顾不上和家人团聚;连续高强度的工作使他的身体受到了严重的损害,被医生强制留院治疗,然而病情刚有好转便重返办案一线……

  在采访即将结束时,记者想让马瑞杰谈谈多年来对工作的理解和认识,他憨憨一笑后说:“前一阶段我非常喜欢看一部电视剧,名字叫《于无声处》,甚至有时候看入了迷,陷入了剧情当中。我觉得,虽然工作岗位不同,但我和剧中的主人公有着共同的信仰和追求——维护正义,于无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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