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5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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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请为自己代言

  贾永华

  先问一个问题:警察是什么?

  路人甲说:警察是百姓守护神,遇到困难就找警察;

  路人乙说:警察是犯罪终结者,所以犯罪分子最害怕;

  路人丙说:总觉得警察待人很凶很严厉,我不怎么喜欢……

  我曾经遇到过这个路人丙。那是一位女士,在高速路的某个管理区工作。她是在邢台高速收费口等着搭车时被从这里路过的我和同事看到的。同事停下车,我邀请她上来——我刚结束一个会议,身上还穿着警服。她迟疑一下上来了。我以为她多少会表示谢意,但她上车后一直沉默。后来我才知道,她是在平复她“惊讶的心情”。等过了一会儿她才说:“你们主动停下来让我上车,我真没想到!在我心里,警察不是这样的……”我问她心里的警察是啥样子的,她就告诉我上面的话。

  我理解。一千个群众,可能会对警察有一千种描述。每个人的讲述,可能来自于他和警察打交道的真实体验,也可能来自媒体的传播——要知道,在这种传播中,负面个例总是被有意无意地放大,所以影响力总是大于正面的,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其实是让无数警察感到遗憾和失望的现实。要知道,我们对自己的评价往往是“勤勤恳恳、忘我付出、压力巨大、加班甚多、收入菲薄”之类的正向赞许。

  也许正是苦恼于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之间的巨大落差,很多警察果断地站出来,在网上晾晒工作,展示真我,“为自己代言”。这其中,有石家庄市的@片警吕建江、@省城轻骑兵,有保定市的@民警小唐、@网警老莫,也有秦皇岛的@交警老三,衡水的@畅通衡水,邢台的@邢台车管,承德的@警察于海涛……

  警察是什么?让这些勇于为自己代言的警察告诉你:警察是休息时接到网友求助毅然爬起来为伤员开道的那个人;警察是夜里处理滋事案件时被酒鬼野蛮脚踹的那个人;警察是那个你说要自杀他跟头咕噜地找你一夜、确认你没事他揉揉眼又去上班的那个人;警察是那个所有节日你全家团圆你夜店狂欢,他在街头巡逻守夜、靠一碗牛肉板面充饥的那个人;警察是那个虽然有的事他真管不了、办不成,但一定会热心地给你支招的那个人……

  我要为这些开微博的同行深深点赞!他们工作时把自己献给了工作,下班后又把自己献给了网上的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延伸服务,展示出警察的良好品质。因为他们的努力,一大批粉丝团结在他们的周围,成为支持警察、为警队鼓与呼的忠实力量。

  当然,网上的自我代言,是现实中“我”的延伸。倘若没有现实中的忠诚履职、认真服务,也不可能会有微博的感人形象。所以,与其说说学习这些开微博民警的主动代言,莫如学习他们现实中的表现:时刻把使命装在心里,把职责扛在肩上,把服务贯穿于每一个具体而微的行动中。

  回到文章的开头。路人丁仅仅从警察邀请她搭车这个小小的举动,就改变了对警察的看法,这足以说明,赢得群众对民警的正向评价,靠我们的行动;改变群众对我们的负向评价,同样靠我们的行动。

  行动,是最好的代言。

  (作者单位:河北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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