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5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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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情赢得众口赞
  刘源,冀中公安局民警,先后被冀中公安局授予“十大职业素养标兵”荣誉称号,“华北油田十八大安保先进个人”,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人民警察”。

  □ 本报记者 韩志强

  2008年,22岁的刘源从河北省警察学院毕业后,成为冀中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名民警。几年来,刘源处理各类交通事故1200多起,调解结案率达到100%,收到群众送来的锦旗11面。

  2014年8月,李某驾驶出租车倒车时,将一名妇女张某领着的两岁的小女孩给碰倒在地。到医院检查,孩子并无大碍,医生诊断为“软组织挫伤”,可张某“狮子大开口”索要3万多元赔偿金,李某看情况不妙,赶紧报了警。刘源赶到时,现场已经破坏,周围也没有监控录像,刘源只能对双方进行调查。

  医生认为孩子没必要住院治疗,可张某硬是坚持住了下来。经过刘源的多次工作,双方调解结案。

  2011年6月20日下午3时,辖区一个丁字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刘源迅速出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这是一起肇事逃逸案件。伤者很快被送往医院治疗。刘源对周边群众走访,有人说是一辆灰色车撞倒骑自行车的人后加速逃离,还有人说是一辆出租车撞的。刘源又来到医院,脱离生命危险的伤者自己也说不清楚什么车撞的自己。由于路口监控当天正在维修,也没有取得画面。

  刘源转换侦破思路,调取车来之前的沿路16个监控62个小时的视频和1260张图片,排查嫌疑车196辆,对各类信息进行筛选拼接。经过连续十几天的努力,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

  在7年的交警工作中,刘源留下了很多经典的调解故事,也留下了很多追逃破案的案例,更令人称奇的是,很多当事人都把刘源当成了自己的好朋友,好哥们。后来,遇到事故方面、交通违法行为等方面的问题,他们都会打刘源的电话咨询,有替自己问的,有帮助朋友问的,也有帮公司问的。刘源接到电话后,都会耐心地、一清二楚地给大家讲明白。

  刘源除了处理事故,还是交警支队的一名法治员。作为法治员,他始终把学习作为提升综合能力的重要手段。他在承担繁重交通管理工作的同时,坚持利用业余时间自学。他注重学习信息化应用技能,不断探索侦查破案的方法。

  作为法治员,刘源每个月几乎要对几十个卷进行梳理、审核,几年来,没有一起案件发生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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