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郑伟)记者日前从石家庄市城市客运管理处获悉,省会年内将对汽车租赁行业实行备案制管理,对汽车租赁公司、租赁车辆管理由年度审验监管转入日常监管。
据石家庄市城市客运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省会城市客运管理部门将在年内依据《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汽车租赁服务规范》、《石家庄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标准、法规,对辖区所有汽车租赁行业进行规范。其中,对汽车租赁公司、租赁车辆管理从年度审验监管转入日常监管,逐步建立、完善行业退出机制。同时实行档案制管理,实现一企一档、一车一档,确保每家公司、每辆车都纳入监管,并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专职安全员的配备提出硬性要求。省会各汽车租赁公司所有租赁车辆均须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达到国家二级技术标准以上,方能继续从事汽车租赁业务。另外,为便于市民辨识,将对辖区所有汽车租赁企业门头标识、设施设备等进行统一规范。
据了解,备案制实行后,管理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对无证企业及未备案车辆进行专项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