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玉彩)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民政各项资金的发放管理,确保各项民政资金及时发放到位,近日,高邑县民政局印发了《高邑县民政资金发放回访制度》。
《制度》规定,相关科室每位工作人员每月要不定期对5名以上服务对象以及与该局工作人员在履职、办事过程中发生直接联系的自然人进行回访,重点对资金发放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服务不到位、保障不及时等服务质量问题进行回访。相关科室还要负责做好回访记录的归档工作,对被访过的民政服务对象建立档案,将反映的意见、建议、要求等记录归档,并对回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使民政工作服务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