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小林)近日,石家庄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以原地安置为主,优先考虑就近安置。
通知指出,各县(市)、区将进一步摸清待改造棚户区的底数、面积、类型等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优先改造连片规模较大、住房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棚户区,独立工矿区和三线企业集中地区棚户区改造要加快推进。
对于居民关心的安置住房选点问题,通知明确,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以原地安置为主,优先考虑就近安置;异地安置的,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的地段。
通知要求,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鼓励货币补偿,通过货币补偿、政府组织棚改居民自主选购商品住房、政府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作为安置房等方式,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