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宫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张兴壮
良好的司法公信力是司法权威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法治建设的重要目标,而人民群众对司法公信力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对司法公开的关注。深化司法公开,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保障公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树立司法公信和权威的有效措施。县级政法机关处在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第一线,要实现司法水平的全面提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必须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通过转变执法理念,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公开方式,依托现代信息手段把司法公开落到实处,实现以公开促公正。
转变执法理念推动司法公开。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和动力,推进司法公开,必须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注重公开思想的养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而司法公开则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防线。司法公开的要义就是要使司法公正“看得见”、司法高效“能感受”、司法权威“被认同”,就是要满足群众的知情权,提升司法的透明度。只有通过交流互动的面对面沟通,增强政法队伍接受群众监督的自觉性,才能树立政法机关的亲民形象,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基层政法干警特别是政法领导干部,必须改变滞后的司法公开理念,牢固树立“正义不仅应当得到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得到实现”的意识,从被动的“要我公开”到主动地“我要公开”,用明明白白的公开动作、实实在在的公开成效取信于民,以司法公开约束干警执法司法行为,真正做到以公开促透明、以透明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
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司法公开。推进司法公开的过程是阶段性的,但履行司法公开的过程是长期的,必须建立健全有效的司法规范制度体系,使每一个司法环节和司法行为都有章可循,实现刚性的监督和管理。一是建立得力的管理机制。明确司法公开“一把手”负责制,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检查、亲自协调解决问题,对需要由多个部门共同执行的司法公开措施,明确牵头部门,保证工作落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明确。二是建立规范的工作机制。制订司法公开的实施细则和公开目录,明确司法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公开原则、公开标准和推进措施,并严格执行。三是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成立专门机构,对政法部门司法公开的落实情况,加强督导检查;对违反司法公开规定的行为,督促整改并严格责任追究。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和当事人、社会公众及媒体的社会监督,充分调动各种制约力量。唯有如此,司法公开的阳光才会更加璀璨,进而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
加强平台建设深化司法公开。随着社会的发展,信息化平台建设及运用的水平高低直接影响着司法公开的效果,甚至决定着司法公开工作能否真正落地。为此,我们在充分利用好宣传栏、举报电话、报纸刊物等传统司法公开手段的基础上,又依托现代信息化手段,不断加大司法公开新媒体平台的建设力度。一方面充分运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以及微博、微信、手机等新媒体,拓宽司法公开渠道。另一方面,运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乐于接受的形式,广泛宣传政法各部门的工作动态以及群众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满足公众知情权,引导公众行为。同时,我们积极畅通外联渠道,加强与新闻媒体、专家和网民的沟通联系,设立了专门机构,配备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接受社会各界对政法部门的咨询和举报投诉,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为推进司法公开、公正司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今年4月份,南宫市委政法委与电视台共同开办了《法治南宫进行时》栏目。该栏目紧扣政法工作实际,通过以案说法、情景再现、法律讲堂等形式,对群众身边的法律事件进行解读,使广大群众对政法部门的业务工作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提升干警执法水平保障司法公开。加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必须将提高政法队伍的素质摆在首位。司法公开将司法程序、执法依据、裁决标准、司法进程都放在了明处,司法不再神秘,这对政法干警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面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就要把政法队伍建设作为前置条件,把提升干警的执法司法能力作为保障司法公开的基础和关键,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逐步完善落实干警执法瑕疵档案制度,强化案件终身负责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干警队伍,用司法公开倒逼政法干警思想境界、能力素质和执法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