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5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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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室里的神秘伤者

  □ 刘如涛

  两名男青年带着一个伤者匆匆来到急诊室就诊,而后又匆匆离开。1个多小时后,离开的三人为何去而复返?因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伤者终因失血过多魂归天外。带伤者就医的两名男青年不知所踪——

  

  “张丰”何许人也

  

  4月中旬,乐亭乍暖还寒。16日夜,县医院急诊室就诊的病人比往日多很多。零时30分,急诊室仍然灯火通明,气氛凝重。已过不惑之年的外科医生郭建生,还在忙着为一名割腕的女性缝合。

  突然,急诊室的门又开了,进来的是三名陌生的男青年,年龄都在20出头,操着乐亭口音,其中一名是伤者。郭建生看到那伤者满脸是血,头上有多个不规则伤口,但没有明显流动性出血。他为伤者清理包扎伤口后,对另外两名男子说:“按伤情,病人应该住院,缝合后需要进一步治疗!”一名高个、稍胖的男子听后为难地说:“就不住院了吧!”“不住院也得缝合!不然,伤者很危险!”郭建生干脆地回应道。此时,值班护士已将轮椅推到门口。这青年见状,从床上拽下伤者,迅速出门,三人一起上了一辆破旧的越野车。郭建生毫不犹豫地追出门外,拽住驾驶座上的那个青年,不让他开车。“我们到县中医院去治伤!”说着,青年挣脱郭建生的手扬长而去。

  凌晨2时,三名男青年又来到急诊室。郭建生见伤者已面色苍白,呼吸很弱。第一次来就诊时,伤者还能与医生交流,这次他已经没有反应了。“立即将伤者送重症监护室,组织抢救!”郭建生的话音刚落,在场的医生、护士便动手忙碌起来。郭建生开始为伤者写病历。当问及伤者情况时,还是那个高个、稍胖的说,伤者叫张丰,住在昌黎,大约21岁,详细住址、出生日期不清楚。

  伤者已处于昏迷状态,抢救有条不紊地进行。医护人员为伤者戴上了呼吸机。

  凌晨3时,伤者“张丰”病危,需告知家属。可是,当医护人员走出监护室,外边却空无一人。

  凌晨4时,神秘的伤者“张丰”已停止呼吸。在无法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医生通过医院治安办向公安局报警。

  

  六小时锁定嫌疑人

  

  人命关天。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刑警大队中队长艾志国、民警马建超、杨凯,将初步了解的案情通过大队迅速上传到乐亭县公安局。局长张海民、政委武前来、副局长王跃松等立即调集警力成立专案组,并与专案民警商讨敲定破案思路。民警初步判定,“张丰”并无其人,住址“昌黎”纯属虚构,两名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

  ——刑警、交警、巡特警、治安大队、城关派出所协调联动;

  ——查看县医院、县城电子卡口监控录像;

  ——重点对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的出租屋进行排查;

  ——据三名青年男子所乘的越野车,以车找人;

  ——据初步掌握三名青年的有关信息,有针对性地组织人员,对县医院监控录像进行辨认;

  ——技术民警到殡仪馆解剖尸体,做法医鉴定。

  ……

  上午9时,两名犯罪嫌疑人李清、赵程浮出水面。犯罪嫌疑人李清,2009年因寻衅滋事,被乐亭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二人均无业,闲居在城乡接合部的出租屋内。死者身份也已查明,死者黄风,生前与两个嫌疑人同住。案件有了突破性进展,但李清、赵程已不知去向。专案民警马不停蹄,一方面分别到李清、赵程家里了解情况,要求其亲属积极配合警方,规劝自己的亲人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另一方面对犯罪嫌疑人可能藏匿的几个地方,组织警力,实施搜捕。

  4月18日下午2时10分,李清和赵程从千里之外的沈阳回到乐亭,向警方自首。

  

  棍棒相加酿命案

  

  是什么原因,竟使李清、赵程对室友黄风下此毒手致死?据李清、赵程到案后供述,一个月前,李、赵、黄三人共同租住在县城附近龙王庙村一户农家。4月16日下午,李、赵闲来无事,去十几公里外的滦河大坝上玩耍。黄说有事没有同去。晚上10时许,黄打电话,让李、赵到原冀东果菜批发市场门口接他。见到黄时,二人看他走路不稳,上车后再三问其是否吸毒了。黄的回答含混不清,嘴里不停地辱骂二人。年轻气盛的李清、赵程怒火中烧,将车停下,三人先后下车。李清和赵程先后两次用木棍、钢丝绳和铁管等击打黄风头部和身体。黄风头上留下多处不规则伤口,血流不止。毕竟三人在一起住了一个月,平日里没有积怨,李、赵开车先将黄送至8公里外的会里卫生院包扎。卫生院值班医生见伤势严重,让其转到县医院就诊。三人赶到县城时,已是次日零时30分。

  三人从县医院走后,来到中医院。中医院见伤势严重,建议他们去县医院治疗。他们没有直接去县医院,而是先去了县城的另外一家医院,吃了闭门羹后又回到县医院。转来转去,时间耽误了一个多小时。

  听到医生说伤者病情严重后,李、赵从县医院仓皇溜走,直奔20公里外的李家。随后,二人连夜逃到了沈阳。

  李、赵逃到沈阳后,惶惶不可终日。因为专案民警穷追不舍,步步逼近,并上网追逃,再加上亲属百般规劝,李、赵知难逃法网,最终选择投案自首。

  

  悲剧后的思考

  

  经唐山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法医损伤鉴定,黄风系被他人以条形棍棒反复多次打击身体,导致多部位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4月30日,李清、赵程因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罪,被乐亭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定格在21岁,消失在同龄人的棍棒中。两个同为20多岁的年轻人草菅人命,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死者的父母悲伤欲绝;施暴者的父母日夜焦虑。专案民警对这场不该发生的悲剧,陷入沉思,几多感慨。

  近些年来,像李、赵、黄租住在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的农村青年越来越多。在这一人群中,发案率呈上升趋势,且团伙犯罪增多。除了盗窃、抢劫、斗殴、伤害、赌博外,吸毒、强奸、杀人、绑架等犯罪时有发生。

  在这一人群中,农村独生子女较多。他们一般文化程度较低,受家庭溺爱和社会不良思想的影响,形成了孤僻、任性、骄横的性格,自我约束能力差,社会适应能力弱。他们厌恶体力劳动,对种地、蒙大棚、修果树等不感兴趣。因此,他们以进城找事干为名,闲居一起,无固定职业和收入,但追求高消费,下饭馆,穿名牌,泡足疗,交女友等。因为“臭味”相投,以致产生“发酵”作用,其中不乏有人心理变态,好走极端,并造成行为失控,逐渐演化为犯罪。而风里来雨里去,起早贪黑忙碌的家长,对这些“小皇帝”、“小太阳”在外的行为全然不知,甚至被他们的甜言蜜语和假象所蒙蔽。

  为了使他们远离犯罪,除了加强社会管控、严厉打击犯罪、以儆效尤外,家长对其子女在外的表现应及时掌握,加强教育,以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减少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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