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谢光必、谢光龙、谢会芳、谢会英、谢光普:
本院受理的谢光玺与你们法定继承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月27日作出的(2014)三民初字第387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15年3月26日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三执字第510号执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自本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三河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张海燕:
本院受理刘晓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河北省赵县人民法院(2014)赵民一初字第00735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决准予刘晓琳与你离婚。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赵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河北福安红木家具有限公司、董双来、赵明亮、李静巧、李晓冲:
本院执行的石家庄宝德中小企业担保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河北福安红木家具有限公司、董双来、赵明亮、李静巧、李晓冲保证、抵押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向你五人公告送达本院(2015)石高执字第00151号执行通知书,责令你五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七日内履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
(1)偿还石家庄宝德中小企业担保服务有限公司代偿款10236600元并支付违约金1911579.86元(计算至2013年12月31日,之后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按每日6730.9元计算)。
(2)向石家庄宝德中小企业担保服务有限公司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
(3)负担案件受理费97660元,申请执行费79646元。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梅占敏:
本院受理原告李军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14年10月14日作出(2014)赵民初字第00398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刘绍英不服本判决,于2014年11月12日通过本院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二审法院已于2015年1月23日作出(2015)石民四终字第00002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送达该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石桥人民法庭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赵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杜力朝:
本院受理原告王炳涛诉你及唐花英、郭聪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规定的其它方式向你无法送达,故适用公告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起诉状要点为,原告要求你三人偿还借款200000元及利息71000元,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赵县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大名县聚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不慎将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本丢失,注册号为1304252400042,税务登记证正本号码为130425L12172654,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