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晓)近日,景县人民法院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规范退费、立案、来访工作,让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司法的公正。
一是做到当事人退费办理“无往返”。当事人申请退费时,由相关庭通知当事人携带全部原收费单据等到院即时办理;涉及到相关填表和需领导签字审批的,均由相关业务庭干警负责办理,并通知当事人到院领款,切实为当事人退费提供便利。
二是做到当事人立案“无疑惑”。当事人申请立案时,要求接待人员态度和蔼、热情主动,解释问题清楚、周到,对当事人立案文书存在的问题一次性提出,能够由立案人员帮助联系的事项一律由立案人员帮助联系,能一次性解决的问题必须快速、一次性解决,能就地修改补充的材料,指导当事人就地修改补充,切实为当事人立案提供便利。
三是做到当事人来访“无困难”。到院信访的当事人,接待人员必须详细记录在案。接待人员认为需院领导或其他干警接待的,立即联系,所有人员必须无条件接待。确因外出等原因无法立即接待时,要另行安排具体时间接待;当事人在立案大厅、等候区自行联系干警有困难的,由值班法警问明缘由帮助联系,切实为当事人解难事、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