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周欣艳 刘小林)4月27日上午,省政府召开第4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省法治办主任时清霜向会议作了《实施意见》的情况说明。
《实施意见》是省政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而制定的,明确了9个方面34项措施。一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行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督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不得法外设定权力。二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及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制度。三要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坚持政府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工业转型升级、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立法。四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综合执法,强化市县行政执法力量,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五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依法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懒政惰政等违法违规行为;各级政府及部门要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形成完备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六要畅通矛盾纠纷化解法定渠道。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健全依法维权和纠纷化解机制。七要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党内、人大、司法、舆论等各类监督。八要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强调县级以上政府及部门要明确负责法治工作的机构,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同时,严把政府法治队伍进口关,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政府法治队伍自身素质。九要加强组织领导。强调各级政府及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依法行政考核,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重要内容;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