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家住保定市南市区的王某到某商城应聘销售员,与同事刘某成为好朋友。去年12月份的一天中午,刘某在商场门口碰到了早已辞职的王某。二人见面十分亲热,王某称手机没电了,借对方手机打了个电话后,又说有急事借走了他的电动车。过了两天,刘某再和王某联系时,王某一听是刘某,就把电话挂断,后来索性把手机号也换了。
4月19日21时,刘某无意中见到了王某,颇有心计的刘某悄悄地对其跟踪,发现他的住址后,便拨打了报警电话。保定市公安局南市区分局焦庄派出所接到报案后,将王某传唤到派出所。王某交代,当日看到刘某电动自行车想占为己有,于是编造理由诈骗电动自行车又将车辆变卖,得赃款600元的犯罪事实。
(商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