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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图 吴杰
一支铅笔、一柄放大镜、一张特征比对表、一本本检察检验技术的著作堆积在案旁。身材魁梧的高学林正挤在桌子前,拿着放大镜对准一张票据的签字落笔反复比对。对于他来说,这个“简单”的比对动作在每起案件的文件检验中都要重复成百上千次。
1985年,高学林进入唐山市丰南检察院,次年开始从事文件检验工作。近30年的风雨历练,他成长为果断、细致、干练的文件检验专家。其间,高学林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考核,成为唐山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文件检验检测项目授权签字人;入选河北检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蝉联入选河北检察技术信息人才库;被评为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尖子等。
初出茅庐——
办理第一起案件
1986年3月至1987年4月,经过省、市两级文件检验专业技术培训,高学林成为丰南检察院重建以来第一位专业技术人员。学成不久,高学林接办了自己文检工作生涯中的第一起案件。当他手里拿着仅有的一份检材时,既兴奋又紧张。
此案是一起发生在供销系统的伪造签字冒领公款案件。当时一张发票上有主管基建的副主任和会计股长赵某的“签名”,但两人都否认在发票上签过字,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高学林凭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劲儿,不断搜集、补充笔迹样本,缜密分析案情,经过反复研究、比对,扩大了嫌疑人范围。最终,挖出了嫌疑人赵某的亲属。文检结果出人意料,却有力地震慑了嫌疑人赵某。最终,赵某交代了与亲属合伙冒领公款的整个过程。
第一次实战,不仅使高学林学习的理论得到了升华,而且也激发了他对文检技术的热情和信心。从此,他便一头扎进文件检验工作中,潜心研究。30年来,他共检验各类文件物证4000余件,尚未发现结论错误的案件。
证据有力——
犯罪分子无处遁藏
文件检验是运用文件检验学理论和技术方法,研究各种案件中的文件物证,确定文件与案件事实、与嫌疑人或当事人关系的一种技术侦查和司法鉴定手段。在案件陷入僵局时,文件物证无疑为公安机关办案提供了有力证据。在面对重大、疑难案件时,高学林敢于迎难而上,从不退缩。
2010年4月,丰南某公司发生了一起涉嫌职务侵占2000余万元的案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发现该公司现金出纳员董某某有重大嫌疑。
接受委托后,高学林提取检材票据822张,排除嫌疑票据28张,扩大并印证19张,提取嫌疑人董某某及涉案被摹仿人案前、案后样本258页。如此多的信息要精确比对、分析需要大量的时间,而为了尽快完成鉴定,高学林加班加点。每天十几小时的工作量,让他那颈椎增生和腰肌劳损的老毛病又犯了,可他知道自己的工作不能停。为了尽快完成检验工作,下班回到家后,他仍抱着笔记本电脑趴在床上继续比对、分析。最终,经过两个多月的奋战,高学林提取出具鉴定书71份,确保了侦查及诉讼工作的顺利进行。
“钻”劲十足——
文检工作结硕果
20世纪80年代,丰南文件检验水平还处在全国检验工作的下游,想突破、提高还要靠学习。高学林深谙此理,在办案和鉴定的间隙,他抓住一切机会如饥似渴地“啃读”当今中外与文检专业相关的书籍,拓宽视野,研究攻关。
1996年6月,高学林得知我国将举办纪念文件检验专业建设40年学术讨论会。他将自己办理的第一起文检案件的特点、检验过程和体会落于笔端,《一起夫妇合谋贪污冒领案的笔迹检验》一文一气呵成。同年11月,他接到了来自会议主办方——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协会的邀请函。该文成为全国检察系统入选的14篇论文之一,是河北检察系统唯一入选论文。
2004年9月,高学林利用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平台,在河北检察系统率先与上级技术部门和兄弟单位成功实现文检案件网上会检。2006年,《浅谈文检案件的网上会检》一文,被《中国刑警学院学报》刊载;2013年7月,《笔迹样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借收据笔迹的检验》两篇论文入选第四届证据理论与科学国际研讨会。近30年来,他先后在国际、国内中文核心期刊、法庭科学权威期刊、研讨会上发表交流文检技术论文75篇。
时光荏苒,高学林在文件检验技术生涯中走过了近30个春秋。这些年来,千姿百态的文件书证和难以舍弃的“三大件”——一支铅笔、一柄放大镜、一张特征比对表早已深植在他的心中,陪伴他在追寻“文检梦”的路上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