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5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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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利用女友色诱微友

  □ 本报记者 田宪忠

  通讯员 魏宁 高山花

  一对情侣为了快速致富,竟打起了色诱微友的歪主意。男子用女友微信“钓”男微友见面,男微友“上钩”后一起吃饭、唱歌,当男微友提出开房时,顺水推舟发生性关系。事后,男子再以老公的身份“捉奸”,进而对男网友暴力威胁勒索钱财。近日,文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这对男女苏某、邓某依法批准逮捕。

  2014年10月,女子邓某与男友苏某相识不久便同居在一起。2015年2月,苏某用女友邓某的微信加朋友王某为微信好友,以女友的身份和王某聊得火热,王某也频频要求见面。苏某见有鱼“上钩”,就安排女友邓某和王某见面,王某则一步步迈入桃色陷阱。2月7日,苏某先将女友邓某送至约好的地点与王某见面,随后开车跟随着女友邓某。邓某和王某一见如故、相见恨晚,二人一起吃饭、唱歌,其间邓某向王某说自己和家人闹了起来不想回家了,让王某给自己找个旅店住下。本已想入非非的王某迅速找到了一家旅馆,办好了入住手续。王某在房间里提出和邓某发生性关系,邓某痛快地答应了王某。事后,邓某偷偷将房间号用微信告诉男友苏某,然后下楼离开。不久,苏某便带人闯到房间“捉奸”,大骂王某强奸自己的老婆,邓某也当场指出自己是被迫的。自知理亏且被吓坏了的王某连忙提出赔钱了事,王某的提议正中苏某下怀。苏某等人先后向王某勒索现金7000余元和一枚价值3000余元的金戒指。

  尝到甜头的苏某在挥霍完钱财后又开始下一次作案。2月21日,苏某故伎重演,用微信联系了刘某,让邓某以同样手段勾引刘某。当刘某和邓某在宾馆尚未发生性关系时,苏某就带人闯进了宾馆“捉奸”,并对刘某及同伴拳打脚踢,逼迫刘某用钱解决,刘某无奈打了一张5万元的欠条才被放走。

  2月22日,苏某又通过微信聊上了一郭姓男子,同样用老方法,等郭某和邓某发生性关系后,苏某等人闯进屋子“捉奸”,但这次郭某识破了苏某等人,声称要报警,苏某等人见得不到好处,也害怕事情败露,就仓皇而逃。在回家的路上,苏某等人担心郭某报警,就让邓某先报警称郭某强奸自己。公安机关立案后,识破了苏某等人的伎俩,发现了苏某等人的犯罪事实,将苏某等人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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