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5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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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男驾无牌摩托被查后袭警
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本报讯 (李硕 邢雪梅)一男子驾驶无牌照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被协警拦截进行检查时,他不但不服从检查,还殴打协警。日前,该男子被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刘强(化名),河南省某县人,在石家庄务工。由于酷爱摩托车,刘强用自己省吃俭用积攒下来的3000多元钱购买了一辆小型摩托车。但由于石家庄市的相关规定,市区内不能行驶摩托车,因此刘强一直没有给摩托车上牌照。2014年11月的一天傍晚,刘强驾驶摩托车在道路上逆行时,正好碰到协警在该路段进行例行检查。当协警要求刘强停车接受检查时,他不但不服从检查,还用拳头将该协警的眼部打伤,将该协警的对讲机摔坏,另一名民警看到此情况赶来制止刘强,也被他用车钥匙将手部划伤。之后,在其他民警和群众的控制下,刘强被扭送至公安机关。

  该案由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以刘强涉嫌妨害公务罪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强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4月13日,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强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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