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孔大龙 毕莹)4月12日起,沧州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治理黄标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治理行动月活动。
此项活动整治的重点路段是市区、县(市)、建制镇城区限行区域内道路,重点车辆包括黄标车、无标车、报废车。交警将重点查处黄标车闯禁行、无标车违法上路、驾驶报废车上路。
对黄标车辆违法驶入限行区域的,交警将一律依法按照“机动车违法禁令指示标志” 给予驾驶人罚款100元,计3分处罚,对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给予驾驶人罚款200元处理;对查处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依法给予驾驶人罚款500至1500元,同时吊销驾驶证、强制报废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