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网络消息,前不久,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一审对项某、沈某、董某等11名“全能神”被告人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判处三年三个月至十二年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认为:2007年至2013年,被告人董某等11人分别在江苏省多地交叉作案,非法印制9种“全能神”邪教书籍共34万余册。印刷费100余万元全部由“全能神”地方教会通过信教人员“奉献”筹得。
据悉,该团伙为“全能神”教会南京区印刷组,专门负责为“全能神”邪教南京区印制“全能神”邪教书籍,成员分别来自江苏省的南京、无锡、盐城、淮安等市以及上海、安徽等地,他们长期离家,最长的达九年,属于职业“全能神”邪教人员。该团伙成员时分时合,采用化名、单线联系等方式逃避打击。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该团伙在大丰市作案时,被大丰市公安机关一举抓获。
(编辑部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