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5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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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十一项铁规确保驾考公正

  本报讯 (通讯员 孔大龙 )为确保驾驶人考试的公平公正,沧州市交警支队日前出台了11项硬性规定。

  这11项规定包括:所有驾驶人考试场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佩带上岗证,如有未按规定统一着装的,将停止其考试工作;考试分场工作人员需定岗、定责,考试期间严格执行考场管理规定,遵守考试工作纪律;严禁作弊;严禁私自改装科目二考试设备及考试专用车;严禁私自外接有线、无线设备,严禁在考试专用计算机上安装非法软件;考试期间,不得遮挡、关闭监控摄像头和录像储存设备;所有考试设备、考试专用车,发生故障应及时上报,严禁私自拆解维修;保障考试数据能够实时上传;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参考驾校及学员的费用;考试期间,考试区域未经允许,任何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保障候考区的便民设施、宣传设备、规则制度,齐全有效。

  据了解,在出台11项硬性规定的同时,该支队也同时出台了驾驶人考试分场违规处理办法:违反上述规定之一的,第一次违规处以停考3个月处罚,第二次违规处以停考6个月处罚,第三次违规取消考试资格。

  截至目前,沧州市18个考试分场已经实现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全科目远程监控考试过程和智能评判的新考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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