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金良 刘丽红)近日,“零点乐队”原主唱周某某作为被执行人,一次性将所欠款项和执行费共计6万余元交到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该案执行在拖了一年之后,由于被执行人被纳入失信名单,半个月便得到执结。
“零点乐队”原主唱周某某于2008年从该乐队退出后,2011年8月,周某某按照其与邯郸市某娱乐公司签订的演出合同,到邯郸市参加夜场演出,现场演出了该乐队注册的多首脍炙人口的歌曲。后“零点乐队”的其他成员以周某某的行为侵犯了该乐队的名称权、注册商标权等为由,向邯郸中院提起诉讼。邯郸中院经审理,依法判决邯郸市某娱乐有限公司和周某某共同给付原告肖像权损害赔偿金3万元,注册商标权损害赔偿金2万元,使用合作作品合理报酬1万元,共计6万余元。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因两被执行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判决,申请人向邯郸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邯郸中院执行局向被执行人邯郸市某娱乐有限公司和周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后,两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内仍未履行法定义务。2015年2月10日,邯郸中院执行局依法将被执行人周某某和邯郸市某娱乐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半个月后,即2月26日,被执行人周某某因到外地参加演出无法购买机票,陷入尴尬境地,马上安排经纪人与邯郸中院联系,将执行款如数交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