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董伟 王志鹏)由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罗某某使用假币案日前依法出判。
罗某某系黑龙江省一煤矿工人,退休后因染上赌博的恶习,导致经济入不敷出。为了偿还赌债、维持日常生活,罗某某曾于2008年9月和2009年11月先后两次因使用假币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即便如此,罗某某并没有因此悔悟,反而变本加厉,于2013年5月到秦皇岛市,在购买了三万余元的假人民币后五次前往海港区、山海关区、昌黎县、抚宁县等地的烟酒商店,通过先付给店主真钱买烟,待其检验后再推脱不买,借此机会把真币换回,用假币再买烟的方式,骗取了店主大量的名贵香烟。犯罪得逞后,罗某某将骗来的香烟卖给流动商贩,所得赃款全部被其赌博挥霍。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即使罗某某的犯罪手段再高明,也难以逃脱法律的制裁。其疯狂作案的过程被部分商店的监控录像完整地记录下来,纵使他百般抵赖,但是面对着视频画面,罗某某不得不承认自己犯下的罪行。
罗某某的罪行固然可恶,其行为危害了国家货币流通秩序,妨害了国家货币管理制度,也给那些小本经营的店主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与此同时也给大家敲响了警钟。在此,办案干警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多注意使用人民币的安全,大额交易尽量使用验钞机检验,不要怕麻烦。同时,多掌握辨别伪钞的知识,只要严加防范,犯罪分子的伎俩再高明也无法迷惑我们的双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