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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刘东昕)为提高全社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视,建立有利于消费维权工作发展的社会环境,更好地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省消协在全省开展了创建2014年度双百“最佳消费维权工作单位”和“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活动。河北省消费维权律师团、承德市消费维权律师团、河北合明律师事务所荣获“最佳消费维权工作单位”称号;赵哲锋、孙汉礼、李宽亮、隋瑞玲等4名律师荣获“最美消费维权人物”称号。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项社会工程,需要社会各方的参与和支持。多年来,省司法厅高度重视消费维权领域的法律服务工作,为进一步发挥律师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中的职能优势和作用,指导省律协积极与省消协沟通,在重新调整扩大河北省消费维权律师团的同时,指导各市组建了消费维权律师团,全省390余名律师参加,覆盖面达全省11个设区市和定州市、辛集市两个省直管县,以及170多个县区。省、市律师团律师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消费者协会的指导下,积极投身于当地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参与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立法及实务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仅2014年,各地律师就多次对金融服务、供热收费、旅游服务、医疗纠纷等领域的消费者维权问题进行了研究,同时,在修订《河北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工作中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参与消费维权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和典型消费维权案件的点评、评议工作。针对房产、保险、汽车、食品、餐饮、网购等消费领域的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或霸王条款,律师团成员及广大律师进行研究和探讨,在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网络、新媒体等载体上,发表点评意见200余条(次)。律师提出的新消法颁布后“保险提示”方面不适用问题,受到省保监会的充分认可,并修改了相关提示。省消费维权律师团针对房产消费特点,搜集整理了40多份房地产消费纠纷案例,拟撰写和发布了消费警示。此外,消费维权律师团律师在协助消费者协会与有关部门及行业开展协商对话,开展消费维权法律知识宣传、接待法律咨询等方面都发挥了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