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吴超、孙宇、刘玉柱、吴颖、韩晓健、邢占喜: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河市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三民初字第29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河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张文友、张建霞、孙延阔、张小红、张维贵、周文来、张学芹: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河市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三民初字第29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河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孙延阔、张小红、张文友、张建霞、张维贵、周文来、张永刚: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河市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三民初字第29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河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原石家庄市公证处于2001年10月22日出具的(2001)石证民字第10405号公证书所公证的房屋产权存在争议,导致该公证书的证明结论的真实性存在争议,进而又导致该公证书的内容与事实不符(此处所指的“与事实不符”是指公证书所证明的房屋产权应该是无争议的,而事实上公证书所证明的房屋产权是存在争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九条、《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我处决定撤销(2001)石证民字第10405号公证书,公证书本身不能产生、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公证书仅起到证明的作用,被撤销的公证书自始无效,不具有证明效力。
特此公告
河北省石家庄市太行公证处
公 告
藁城市鸿祥鞋厂:
本委已受理的何志霞诉你单位支付工伤残赔偿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5)藁劳人裁字第01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不服本裁决,可在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藁城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刘秀芬(身份证号码:130103640418092):
你父亲刘忠兴(身份证号码:130103351119091)在我处办理的委托书公证【公证书编号(2008)冀石平证民字第1891-1893号】,现有人提出质疑。请你见报后,于2015年4月5日前与本处联系说明情况,过期本处将按照司法程序处理。联系电话:0311-89611015,联系人:马丽辉。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公证处
遗失声明
罗浩军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037623,特此声明。
王斌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050630,特此声明。
由上海星耀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8日开具给新乐市中医医院的上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代码:3100142650;发票号码:00207314;发票金额:12307.69元;税率:17%,计2092.31元;总额14400元)共计1张,因工作人员交接不慎丢失,特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