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5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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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再犯罪
冒用身份逃重罚

  本报讯 (王立佳 冯志辉)秦皇岛市开发区检察院在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时,通过审慎细致的工作,查实犯罪嫌疑人冒用了他人身份的重大事实,从而有效防止了一起错捕案件的发生。

  2014年1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江伙同纪某、马某三人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盗窃汽车柴油,涉案数额达数千元。犯罪嫌疑人张某江在公安机关供述称,其姓名为“张某海”,黑龙江省铁力市人,并准确提供了“张某海”的身份证号和户籍地址,公安机关在公安网上查询了“张某海”的户籍材料,与张某江提供的情况相符,遂以“张某海”的身份提请对其批准逮捕。

  开发区检察院承办人在提审“张某海”时,发现该人与侦查卷中“张某海”户籍照片虽然很相似,但颧骨没有户籍照片中的高,并且其在接受讯问时言辞闪烁,神情很不自然。在提审同案犯纪某、马某时,二人也称其姓名为“张某海”,但承办人还是对“张某海”的身份产生了怀疑。

  因该案犯罪嫌疑人拘留期限已满30日,且审查案件时已是春节前最后一周,时间紧迫,检察机关遂建议公安机关立即到“张某海”户籍所在地调取户籍资料,并调查“张某海”的家庭成员情况,对“张某海”的身份情况进一步补充侦查。果不其然,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海”真实姓名叫张某江,其在2003年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刑十年,刑满释放尚不到五年。为避免受到从重处罚,张某江冒用了哥哥“张某海”的身份。

  为此,开发区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江等三人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从而避免了一起错捕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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