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刘志)保定市公安局不断深化执法公开工作,加大执法公开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开警务信息,建立了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警务”机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市各级公安机关在设立警务公开栏的基础上,依托社区警务室,组织社区民警定期深入社区,发放预警防范信息,宣传公安机关办案制度、许可手续、证照办理有关事项。同时,将民警姓名、职务、业务范围和联系方式发放到群众手中,方便群众联系,接受上门服务和预约服务。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各单位办公场所均设立岗位责任牌,公开警务人员姓名、职务,并设有举报投诉电话和举报箱,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
在利用传统形式推进执法公开的同时,保定市公安局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托“燕赵警民通”互联网门户网站,搭建“网上执法公开办事大厅”、开设网上线索举报平台。该局通过对原“服务对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建设完成了“群众满意度测评系统”,该系统可实现与各单位窗口满意度评价器的对接,通过评价器与短信回访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群众对执法公开工作满意度评价的常态化、系统化和规范化。
2014年4月,保定警方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开通警务微信公众平台,并在原有基础上,对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升级改造。目前,微信平台共设有执法公开、通知公告、警情提示、电话查询、网上办事、监督举报六个大项栏目,且与市公安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对接,使公开内容实现了手机查阅,办事项目实现了手机办理。
保定市公安局依托市政府行政服务大厅和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室建立了“集中办事服务中心”,将出入境、消防、交警、治安、危爆、法治、纪检、督查、信访等主要公安行政管理部门与投诉举报部门进行资源整合,全面打造“一门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一单清收费、一条龙服务”的阳光服务窗口,截至目前,该中心共接待群众12万余人次。全市各县级公安机关“集中办事服务中心”也已基本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2014年以来,保定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在全市范围内有序开展了“警营开放日活动”,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机关特邀监督员863人次,邀请新闻媒体记者105人次,邀请其他群众代表1152人次,开放执法办案场所28个、车管场所22个、监管场所16个、服务窗口54个,展示警械装备245件,举办实战演练34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