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海波 俊杰 贺猛) 趁加油站没有旁人,借机猥亵加油站员工,违法行为人王某日前被滦县警方依法拘留十日。
3月3日9时许,滦县公安局滦河派出所接群众李某(女)报警称其遭人猥亵。该所民警立即出警进行调查。经查,李某是滦县某加油站的员工,因刘某经常到该加油站加油,两人相识。3月2日下午6时许,刘某又来到该加油站加油,因同事有事离开,站内当时只剩下李某一个人。两个人一边加油一边闲聊。加完油后,李某让刘某在站里买条烟,刘某满口答应,和李某一起进入财务室拿烟。孰料进屋后,刘某便对李某动手动脚,后来竟将李某摁倒在房间内的床铺上,李某奋力挣脱跑出屋外,刘某慌忙离开现场。
民警经调查取证,证实刘某对李某有猥亵行为,同时刘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也供认不讳。滦县公安局遂依法对刘某作出了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